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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塘是什麼呢? 我們都有不同的官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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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土地發展 需少數服從多數

Posted by yuenyan on 24,四月 2012

編按︰林鄭,說好了的調解基制在哪裏?

 

林鄭早前談及<強制拍賣條列>曾表示︰「土地發展 需少數服從多數」(明報,18-4-2012),立例初,說好了協助小業主跟地產商商談的調解基制卻絶口不提。

<強拍條例>未上馬前,局長信誓旦旦要保障小業主,近兩年雖然樓市急升,結果是強制拍賣後,但價錢比想像中低,「強制拍賣後的價值約為原舊樓的2.5倍,比公告前的2.55倍低」,政府助紂為虐,以大壓小,政府責任竟不是保障弱勢,而是幫地產商收地。發展,大家都希望,但發展前,是否又要犠牲小市民利益呢?林鄭明白強拍是她任內最受爭議法例之一,但為何不作補夠呢?她說︰「最難處理是感情(因素),有些小業主覺得根本不想離,但沒辦法處理得到……土地重新發展,需要某程度上少數服從多數」。全香港土地都是政府,林鄭面對新界鄉紳好打得,但是在小業主、小市民跟前,為何又變得如此無能呢?

原文題目︰

強拍樓價逆市下跌 政府企硬

文章來源︰明報  18-4-2012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力撐《強拍條例》加快舊區重建,不會改變政策,又透露私人重建的單位逐年上升,由2008/09年度約900個單位,增至2011/12年度(截至今年2月)的2157個單位。儘管過去兩年樓價大幅上升,但林鄭透露2010年強拍降門檻公告生效後,強制拍賣後的價值約為原舊樓的2.5倍,比公告前的2.55倍低。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政府增加土地審裁處法官以應付強拍申請的建議,林鄭月娥強調強拍有助釋放舊區土地,幫助舊樓業主改善生活,亦增加私人住宅供應。

民主黨涂謹申批評部分舊樓強拍門檻由九成業權減至八成後,小業主和發展商的討價還價能力不對等,小業主被欺壓,再增加法官去審訊強拍申請,是「增加速度令業主死快些,被強拍快些」。

林鄭:土地發展 需少數服從多數

林鄭月娥指出,不應陰謀論認為增加法官是為幫地產商,並強調排期太久,會令小業主感不安,加上市場的起伏,延長強拍申請期反而對小業主不利。
她又稱,強拍是她任內最富爭議的工作之一,沒可能令所有小業主滿意,「最難處理是感情(因素),有些小業主覺得根本不想離,但沒辦法處理得到……土地重新發展,需要某程度上少數服從多數」

民建聯陳鑑林則力撐強拍,稱很多小業主想盡快重建,「如果能夠加快,強拍門檻降低,要多謝政府的是小業主,不是大發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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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申請首月11宗近年新高

Posted by yuenyan on 30,一月 2012

編按︰成功了!政府的強拍政策,幫地產商收到好多唐樓,代大孖沙多謝特首

文章來源︰信報  30-01-2012

踏入新一年,發展商積極部署併購舊樓業權,土地審裁處1 月份已暫錄得11 宗強制拍賣申請,創近年來新高。業界人士認為,強拍門檻降至八成,不少收購項目亦漸見成熟,預料未來3 至5 年強拍宗數將創高峰。

土地審裁處本月接獲的11 宗強拍申請中,七宗申請的大業主持有逾八成業權,涉及物業地點集中在紅磡區,同樣佔七宗。七宗位於紅磡的申請以九龍建業(034)環順街一帶的大型重建項目為主,佔其中6 個申請,持有業權由80.3%至83.7838%,全屬紅磡環安街、環順街一帶的舊樓;此外,陳樹渠家族及有關人士也就紅磡高山道22、22A 及24 號項目申請強制拍賣,大業主持有項目91.1765%業權。

紅磡區成新「戰場」

業界人士認為,早年受港鐵港島西線帶動,西環一帶舊樓備受發展商看好,紛紛於區內密密收購,現在則受沙中線帶動,預料未來紅磡區將成強拍的新「戰場」。

萊坊估價及地產拓展顧問部主管陳致馨表示,政府支持市區重建,把強拍門檻由九成降至八成,有利發展商併購;約4 至5 年前,不少發展商積極在西環一帶併購,及至近年收購進度漸見成熟,令市場上屢見西環舊樓的強拍申請;舊樓林立的紅磡區也同樣受發展商垂青。

除紅磡外,鰂魚涌吉祥大廈亦涉及兩宗申請,包括禮信街24 至26 號及七姊妹道225 及227 號,屬於整個地盤的東南端,總佔地約2675 方呎;英皇道728 及730 號,以及禮信街23 至25 號,佔地約2675 方呎,大業主持兩地權益同樣約91.67%,兩地盤估值逾2.2億元。

項目規模漸大

近月強拍申請個案涉及的規模也漸大,除上述的紅磡一帶和吉祥大廈外,也包括去年提出申請的筲箕灣道及教堂里一帶舊樓。業界人士認為,受惠強拍門檻降至80%,預料未來將有較多大型項目提出申請。陳致馨指出,早年的強拍申請地盤面積較細,近月提出的往往涉及6 至8 個街號,相信未來落成的項目也相對較實用。

援引條例申請強制拍賣的個案,近年不斷上揚,陳致馨表示,目前強拍條例運作暢順,預料未來3 至5 年強拍宗數將創高峰。他認為,目前工廈舊樓強拍較少,主因工廈項目強拍後需要再補地價才可以作其他發展,倘政府未來進一步優化工廈舊樓的強拍準則,將有利加快舊區重建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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鏗鏘集:一塊紅布(舊區收樓)

Posted by yuenyan on 15,九月 2011

香港地產市場一直有價有市,位處市區的舊樓便成為不少地產發展商的主要土地來源。由2010年4月開始,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土地的申請門檻由擁有業權90%降低至80%,令舊樓收購在過去一年更為快速進行。
對於不少舊樓業主,得到發展商的青睞,有若中了彩票般得到一筆可觀的獎金。但對於不想賣樓的業主而言,卻是惡夢的開始。不少舊式住宅樓宇的業主和住客都面對著各種無法解決的滋擾。
近年,一些舊樓收購公司高調運作,包括在市區各大廈外牆掛上顏色鮮艷的收購橫額,積極與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合作務求促成交易,一反行業過去低調的運作方法,但有關做法卻惹來爭議。
在寸金尺土的香港,舊樓收購是為了地產發展商的利益還是市區重建的主次已經難以說清,不少小業主都希望可以儘快把手上物業脫手,但求不要去到被申請強拍這一步,害怕到了強拍階段時,在和發展商實力懸殊的情況下無法保障自己的利益。編導: 尤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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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拒做田生傀儡

Posted by yuenyan on 7,六月 2011

文章來源︰信報 7-6-2011  作者︰凌通

專門收購舊樓重建的田生集團(183),日前喺求職網站刊登廣告,話要招聘有四年以上經驗註冊社工,向長者等提供輔導與支援服務,幫手收樓。不過,社工界對田生做法好大反彈,今日會去到田生總部請願,勢要「捍衞社工專業,不做收樓傀儡」咁話。

凌通噚日收到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的採訪邀請,寫明「田生地產近日招聘社工,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擔心社工會淪為收樓工具,失去專業自主令居民權益受損,因此到田生地產請願,送上『社工良心』,以警惕田生地產不要踐踏社工尊嚴和漠視居民權益。」其實,早排田生招聘廣告出街之後,日前已有前線社工好不滿,質疑田生聘請社工助收樓,有違社工專業守則,並已經喺facebook 召集一人一信「應徵」,之但係應徵信內容其實係作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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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生收購舊樓出動社工

Posted by yuenyan on 2,六月 2011

文章來源︰蘋果日報 2-6-2011 李八方

收購舊樓「作風穩健,享譽多年」嘅田生地產又有新搞作,噚日在招聘網站登廣告,聘請社工同輔導員。唔少舊樓小業主都領教過田生收樓招數,田生成功收樓後,又鍾意用大紅 banner圍封幢樓,相當擾民,無數小業主投訴,田生請社工同輔導員,唔通想減少同小業主嘅衝突?

招聘廣告講明,應徵者必須係註冊社工,有四年以上工作經驗,日後主要負責為老人家提供輔導同支援服務。田生發言人話,佢哋在收購過程中經常要接觸需要特別協助嘅人士,例如長者或低收入人士,所以決定額外請社工跟進佢哋需要,但就唔肯講幾錢人工同會請幾多人。與其請社工應付小業主,何不改收樓作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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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催名符降臨官塘

Posted by yuenyan on 8,四月 2011

田生、田生、田生,終於正登陸官塘,跟據朋友twitter所言,他們在協和街設立辦公室,點名收購目標為月華街, 康寧道、協和街、宏漢街等舊樓。

市建局是先行者,用法例護航,收購難度最高、最有價值的地皮,「活化」舊區街坊的家園,提升地段的發展潛力,這類收購商就亦步亦趨,僅隨其後,收拾餅碎。市建局、到收購商,最後都是發展商錢袋,上萬呎的豪宅,輾碎不少家園、拆毀舊區的網絡、消滅本土文化(可見7-4-2011的<時事追擊>討論本地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整個土地輸送帶運作方式昭然若揭。筆者亦曾聽過市建局說不會強行收回收購商已入一定份數的舊樓作重建,香港並不是「法不外乎人情」,而是「法不外乎發達」,阻礙行家發達,市建局也絶不為之。

田生可怕在乎赤裸裸,在社區中製造恐懼和不信任,昔日收購舊樓都低調行事,田生一反常態,語不驚人誓不休,於社區注入無日無止的不和和沖突。

同類收購商行事的手法,可見筆者的文章︰

揭開舊樓收賣佬內外夾擊的收購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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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系列一】 揭開舊樓收賣佬內外夾擊的收購手法

Posted by yuenyan on 8,十月 2010

相片來源轉貼: 田生地產亂掛橫額,業主被滋擾不勝其煩

每晚凌晨電視機總會響起「幫助業主賣出舊樓,田生為你解決困擾」的廣告口號。事實上,大家對田生、大鴻輝英皇金朝陽等舊樓收購商(收賣佬)認識多少呢?他們究竟為業主添喜,還是添愁呢?

市區土地難求,加上政府降低強制拍賣門檻由九成到八成,令舊樓收購登時成為一門熱門生意。2010年上半年,田生地產簽署的合約總值有一百億,遠超上年全年八十億的總值(信報,5-7-2010)。直至本年九月﹝即「八成強拍」實施後的四個月﹞,申請強拍個案已有8宗,超越去年全年的7宗。

舊樓收購只是地產發展上游的小部份,大地產商很少花時間和人力在收購,像新界農地購入,他們喜歡找代理人,例如恆地旗下的天匯,就是委託本港「收樓大王」楊世杭收集樂基山邨業權而重建。收樓亦會引起不少爭議,早前,地產代理監管局就針定舊樓收購,發放新的執業通告,限制在舊樓上懸掛橫額,和用意向書代替買賣合同等不良手法。

收購商大都為大地產商打工,例如田生和楊世杭,而田生地產主席區永華,在報導中這樣形容他跟恆地的關係︰「在長方形的會議室內,擺放着區永華與恒地主席李兆基的合照。他對『四叔』有讚無彈,表示部分地產商一旦未能取得銀行貸款便會打退堂鼓,放棄承接地盤,惟四叔往往一諾千金,不會動搖。」(信報,5-7-10) 收購商的工作主要是幫地產商代收舊樓,要在合約訂明的日期前收集足夠業權,不然他們便收購失敗;此外,他們也會慢慢囤地(單位)建立自己的土地儲備,收購某一數量的單位,在適當時間也會跟基金或地產商合作,發展自己的樓盤,但因收地所需時間甚長(可長達八年),資金壓力很大,除了資金較雄厚,可擠身二、三線地產商的英皇外,這情況較少見。

看田生超過100億的合約,可見收樓規模之龐大,相對地產發展,他們冒的風險較大。地產商想賺盡利潤,要打通官門,才可無限發水,又用心營造豪宅氣氛,使買樓者半推半就成為房奴。究竟上對地產商,下對小業主的收購過程又是怎樣呢?筆者訪問了強制樓宇拍賣苦主大聯盟和受收購影響的業主,透過他們的經歷告訴大家,家是如何被收購,社區是怎樣被拆散的。

這個私人發展收購可分為三階段,最短的收購最少也需要三年,最長可長於八年。不少人批評市區重建局重建手法差勁,現在政府希望市建局改變角色,作為重建促進者,幫助私人地產商收地,希望在我們身旁安插一、兩間田生和金朝陽。交給所謂純粹市場運作是甚麼回事呢?讓我們拆解這個面紗,事實真是「為你解決困擾」嗎?

第一階段:排擠競爭,分化內部入侵

香港樓市蓬勃,市場如此大,為何只有幾間的出名的收購商呢?他們之間是有行規,限制互相之間的競爭。我們玩大富翁遊戲時,會努力跟玩家交易,「買起整條街」,才可以收取最多的租金,收購的過程亦十分相似,誰先佔舊樓的三成,其他行家就會打退堂鼓,將業權賣給那位最大的買家,最後誰就變單一買家。

那麼他們又如何買到業權的三成呢?就先從內部下手,在何文田的一個例子中,收購商常接觸附近地產店,得知有哪些是投資業主,並先向他們用全數現金購入單位。這類業主可能是附近地產店的相關人士,或較年輕急於套現的一群,他們的業權大多佔二至三成,只要取得他們的物業,就可順利擊退其他收購商。再者,藉他們向其他業主散佈有收購商/地產商想收購業權的訊息,他們又會告訴大家現時居所的好處,生活如何改善,所以整幢大廈便會議論紛紛,因訊息不足,有時更會人心惶惶,最後,多會觸動業主立案法團,已收錢的業主任務大多就此完成,收購商就會跟法團和個別業主開會,談論收購價錢。他們亦會高調在新年或其他節日,到大廈的樓下派揮春,不單讓業主知道他們是最有實力的收購商,也可藉機拿取各業主的資料,方便逐個擊破。

第二階段:破壞管理,製造恐懼

這階段時期最長,約三年至八年,也是成功收購的關鍵。主要戰場在業主立案法團,不少收購商會用電話攻勢,去勸導未決定賣樓的街坊,告訴他們大廈快將被收購,維修只是浪費金錢,加上鼓動急於賣樓的業主,兩組人就可主導法團,阻礙所有維修的決議,不消幾年,本來居住環壞良好的唐樓就會變成地產商心中的金礦──破落殘舊的舊樓﹝即在強制拍賣的法庭上,不用提交建築報告也可知需要重建的爛樓﹞。除了不維修,他們也會打開所有已購入單位的窗戶,讓雨水滲入大廈,加速老化,務使良居變成破居,原來無意賣樓的業主不勝石屎滲水天花剝落之煩,便正中收購商下懷,也阻嚇其他有意買入或租用自住的人,使單位在市場失去價值,不能在市場上分租和買賣,唯有賣盤給收購商。

古語有云︰「攻心為上,攻城為下」。樓雖已破,但還要使業主心膽俱裂。心理戰如何開打呢?單一收購商已獨霸整幢大廈的收購,其他的收購者都已退場,所以他的對手只是個別業主,他的優勢是取得主導權和資訊,前者是可決定甚麼時候退場或進場。這階時期甚長,收購商會不時傳出停止收購的信息,會說「有部份業主索取天價,今次收購停止」,使業主大失預算,結果變成業主們哀求收購商繼續收購,導致議價力大降。有趣的是,收購商只說「今次」停止,在眾人的力邀下,他們很快又會開展另一次的收購。持續的角力,令想賣與不想賣的業主間角力更明顯,再加上大廈外牆貼滿「恭喜業主到收錢」的橫額,想留下來居住的街坊就被抹黑成「索取天價」和「阻人發達」。此外,在暫停收購期間,收購商會不時致電業主說︰「剛剛收購了幾個新單位,有沒有興趣賣樓呢?」受訪者表示,每六至九個月就會收到這類電話。大家都不知收購的進度如何,擔心成為強制拍賣的苦主,所以很容易相信收購商的勸導,賣樓了事。

第三階段:集齊業權,強拍在望

最後階段,收購商已有七成業權在手,穩如泰山,不會再主動接觸業主,只待願者「上釣」。他們眼中,如果無失踪業主,都不想使用「強拍」手段,免生變數,強拍門檻前最後一、兩個業權,可能會以較高的價錢收購,但其餘的業主已無還手之力,因懼怕上法庭,大家爭相奉上單位。

收購到此大功告成,業主、住客、老人、學生、小店主和街坊,不論賠償如何,都要選擇新居。收購商如同哥利亞巨人,將小業主逐一擊破,為地產商取得土地,發水建豪宅,大賺。新居、趕走、再是新居,最大得益是地產商,收購商得到的也只是蠅頭小利,業界龍頭之一田生上年純利只得1.4億,跟恆地的76.58億相距甚遠。我們市民面對如此地產霸權有否其他可能呢?下篇再續談擊敗收購商的案例。我們不需要一個大衞拯救,因為我們每人都可以是大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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鏗鏘集︰人在屋簷下

Posted by yuenyan on 1,七月 2010

資料來源︰RTHK 20-6-2010

為了爭取加快重建, 位於銅鑼灣已經有47年樓齡的總統商場連樓上中央樓, 早在3年多前,07年初,放棄等候財團逐戶收購, 業主嘗試集齊業權, 直接由地產代理聯絡發展商招標或出售。不過, 業主對利益攤分有很大分歧, 有的業主寧願繼續維修保養樓宇, 有的業主全力推動盡快出售, 有的業主還未下主意, 拖拉四年仍只聞樓梯嚮。依法只要取得舊樓九成業權, 有五十年樓齡的舊樓就只需八成, 大廈內縱有不同取態, 仍可申請將大廈強制拍賣, 完成收購。中央樓年近五十, 部份業主, 地產代理, 發展商於是更加積極, 而未肯出售業權的, 就大有可能依法失去業權, 被迫搬走

該片可見︰

http://programme.rthk.org.hk/rthk/tv/player_popup.php?pid=858&eid=110546&d=2010-06-20&player=real&type=archive&channel=tv

相關文章︰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2/1/1/11765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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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苦主大聯盟促呎換呎

Posted by yuenyan on 10,六月 2010

文章來源︰ appledaily 7-6-2010

強拍門檻今年 4月 1日開始「九降八」,不少舊樓居民擔心單位更易被發展商收購重建。由多個小業主組成的強制樓宇拍賣苦主大聯盟,要求發展商提出收購時加入呎換呎、樓換樓等方案,以及讓小業主參與重建及提供更多收購呎價等資料,以增加收購透明度。

大聯盟成員王浩賢昨在記者會表示,當局 4月開始降低樓宇強制拍賣門檻至八成,令小業主缺乏議價能力,缺乏保障。他指,不少發展商為減低收購成本,往往會將一個地段分開數次收購,訛稱重建價值不高,以壓低收購價,但實情是發展商完成收購後,就會將數個地段整合包裝成一個地段發展,大大提高重建規模以得到最大收益。

要求書面提收購價

大聯盟要求增加樓宇收購過程的透明度,包括收購者要書面提出收購價,向小業主公佈已購入業權份數等。王浩賢說,市建局早前提出重建時考慮引入樓換樓構思,因此建議發展商除以現金補償外,加入呎換呎、樓換樓及業權參與三個補償方案,讓小業主有更多選擇。

他又指,發展商現時只會收購重建價值高的地段,如港島區中半山等,屬於舊區的深水埗無發展商問津,因此降低收購強拍門檻根本無法達致政府所想的更新市區。此外,大聯盟要求土地審裁處只向需緊急維修或嚴重失修的樓宇批出「強拍令」,以達致環保及避免對社區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同日另一則新聞 ︰

團體促檢討強拍 保障小業主

文章來源︰明報

強制拍賣樓宇的法例被指對小業主保障不足,但政府至今未啟動法例檢討。「強制樓宇拍賣苦主大聯盟」昨提出12項建議,包括在收購初期增加透明度、增加「樓換樓、舖換舖」方案、在土地審裁處審理強拍申請時加強保障小業主權益等。另外,上訴庭早前就希雲街強拍上訴個案的判辭,亦特別質疑土審處現時以經濟價值衡量樓宇應否重建的做法。

促增收購透明度 准樓換樓 閱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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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九招十二式=欺人太甚

Posted by yuenyan on 3,五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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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明報 2-5-2010 作者︰王慧麟

最近香港樓價升,政府官員四出奔走,眼花繚亂。先有什麼九招十二式,但未實行之前,單就示範單位能否拍照問題已不斷改口,而且居然限時限刻。看來地產商已想好了破解九招十二式的招數。政府要打擊地產商,早就注定馬失前蹄。因為香港土地法與經濟秩序,早已緊密地黏在一起,就像一對熱戀中的情人,想拆散,無咁易!

編輯老早就找我,談談政府把舊樓強拍的門檻由九成業權轉為八成的法律問題。但是,我的老毛病又發作了,因為我又想把問題扯上了殖民地管治,特別是香港殖民地土地法和經濟秩序的問題。我想問﹕為什麼香港小業主,一直得不到應有的土地權益?這就延伸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為什麼小業主面對大業主及政府的壓迫,變得無法招架?為什麼我們的土地法律,一而再成為壓逼小業主的工具?

英國普通法之中,土地法是最難懂的學科之一。我念大學時,就因此死不少細胞,讀極都唔明。問道於品學兼優的同學,他道出了考A的秘密﹕英國之土地法、信託法及遺產法,可謂鐵三角,要考好這三門課,必須想像自己為英國貴族,方能讀通讀懂,可謂一語道破,難怪他現在貴為律師樓合伙人,在中半山坐擁豪宅矣!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英國自一○六六年之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親國戚得田得地,向國王納貢,兼提供軍事服務,反之,國王給予土地上最大之使用權,年期不限,任使任用,就有fee simple(或現今泛稱Freehold,永久性業權地)之設。地主為求有穩定之租金收入,一供其揮霍,二向國王交租,就有leasehold(租借地)之誕生。不過,地主奢華生活,難以持久,家道中落,唯有賒貸渡日,頂住先,就有按揭(mortgage)之出現。但是,地主明知兒子不肖,怕二世祖千金散盡,於是就有信託之產生(trust),讓可靠之親戚或戚友繼續供養。又或者地主怕他死後,年輕少主遭不軌之外戚挾持,於是就定下遺矚,甚至0改地契(Deed),禁止賣田賣地;至於好色之地主,就設立秘密信託(secret trust),繼續表面道貌岸然,靜雞雞設立信託供養私生子等等。

不過,英國國王的想法可不同。無論地主如何處理土地,最重要是確保足夠的土地收入,供其揮霍。翻開英國漫長的歷史,戰爭連年,南征北伐時間不短,錢,確實有好大壓力。因此,土地就不能閒置,即是說,地主一定要確保土地的生產力,有需要時,國王就找來種種理由,以普通法以至衡平法的名義來干預。例如說,地主希望把土地交給玄孫,又恐防不肖子孫中途分家、賣地,於是訂立遺矚,訂下隔數代的遺訓,不准賣地,然後傳予玄孫。但是,假如子孫不肖或管理不善,想分家的話,卻深受遺矚之苦。斯時,土地法的禁止永久權規則(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就出來了,不准這種隔代不准賣地之議,無形中就是幫土地鬆綁,讓土地賣給有生產力之人處理矣;又國家經濟發展蓬勃,工業革命之後,需要修橋築路,但地主成了攔路虎,於是就有「土地收回法」(Acquisition of Lands Act)的立法,強制收地賠償。又例如有地主置土地不顧,外人私下佔有部分地用來開墾數十年,可根據「逆權侵佔」(adverse possession),將該土地據為己有。這些例子都是要確保土地,無時無刻都用在最有價值的用途及狀態之中。

當英國殖民管治來到香港之後,這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原則也移植過來了。所有香港土地都是英國土地,所謂官地(crown land)也。但當中有一個重要的變化,由於英國佔領香港時,已是十九世紀中葉,工業革命已到了成熟階段,上述具有封建色彩的封邑交稅的土地法模式已不能用,殖民地就以租借地(leasehold)的做法,把土地租給市民。全港除了聖約翰教堂為永久性業權地(freehold)之外,所有在香港土地上所謂地主,其實是個大租客,都是向政府租地也。

從地主變成租客

問題是,華人與英人的土地觀念,同中有異,異的較多。清代的土地,同樣都是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觀念,但細分之下,卻有官田、旗田以至私田三種。而且, 土地不單只有所謂的開墾用途,在中國文化上更與宗族有嚴密的關係。同宗同族人,聚居於同一塊土地之上,互相照應,士紳居中協調,興教辦學,大時大節,敬拜祖先等,成了一個小型社區。但殖民主義來臨之後,把先搶奪土地權,變相逐步摧毀制度。例如在一八九九年始,殖民政府在新界丈量土地,要求新界人把田契往政府登記。新界土地大致有「紅契」(即有官印)或「白契」(沒有官印),之分,有地主不在新界,怎樣登記呢?殖民地官員當然就得過且過,變成了新界土地登記的混亂,這是後話。但對於在地的人民來說,特別是私田田主,英國人一來,他們就由地主,搖身一變,成了租借地(leasehold),成為了港府的大租客,無形中就是強搶民產。

不過,英國殖民主義者最厲害的就是修辭(rhetoric),透過中英語言上的詞彙使用,利用兩種語言之語義歧異,把普通法內的土地語言滲透入中國土地語言,令華人混淆了,以為自己的土地權益,一切不變。殖民政府透過批地、廉價地租來吸引外國資本及公司成立基地,拓展商業貿易,以補稅收,同時把殖民地推向國際資本之秩序。

發展商阻業主組法團伎倆

問題是,香港土地,到底都是租借地(leasehold),既非清朝的私田,又非英國的fee simple或freehold,市民以為擁有(own)一處土地的觀念,實際上只是普通法內,租客擁有之「獨有管有權」(exclusive possession)的幻覺而已,而且更有年期(如99年期)的限制,及交租的義務。換言之,市民以為「買」了一塊田就是地主,實際上只是大租客(tenant)。市民以天價買了一個單位,做了業主,其實只是一塊土地的不可分割業權分數(undivided share of land),而且這個不可分割業權分數的多寡,是地產商隨意寫上的。現在好多發展商,為了怕單位業主搞業主立案法團,於是在售樓時刻意谷大發展商的份數比例,適當地縮小小業主的份數,以確保小業主在搞法團時有否決權(但由於業權份數又牽涉到管理費的計費,政府又有一定限制,不能讓發展商刻意谷大小業主的份數)。

殖民政府操弄土地法律語言,可真令人迷惑。大家細心一想,單是業主一詞,已有landlord(見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owner(業主立案法團的主體法例﹕建築物管理條例),不分分割業權份數(undivided share of land),Home owner(居者有其屋計劃,Home Ownership Scheme),但無論怎麼說,單位業主都是政府土地的租客,而非所謂真正地擁有這塊土地。

這當然與大家心見中的所謂的業主,相去甚遠。中國傳統文化中,土地與人民,人民與宗族,宗族與社會,社會與國家,是一個解不開的紐帶,「結蘆在人境,而無車馬喧」,是讀書人扮清高、返鄉下的最高境界;平民百姓追求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於我又何哉是農業社會生活的理想國度。但在殖民政權下,英國土地法內的促進資本主義發展的養分給移植過來了,崇尚發展、提振土地生產力就是硬道理,土地閒置被視為十惡不赦。於是,中國傳統土地智慧在現今社會不管用了。買地終老麼?香港沒有私田,土地使用有年期限制,既要地租與差餉,年年又加 ;買樓養老麼?隨時日久失修變危樓,有倒塌之危機,又或者有收樓公司以樓房太舊為由,收購舊樓趕你住公屋;好了,有一處僻靜一隅務農麼?高鐵又來了,把土地給收回。

而且,為了把這種資本主義的土地體制合理化,以至把強拍政策合理化,政府更說什麼,持有更多業權份數的業主,沒有理由遭到少數業主的騎劫,應該少數服從多數云云。這更是偷換概念。現代人權發展的最重要的觀念,就是尊重少數人的權利,更不是多數人的暴政;而現代人權最危險的發展方向,如人權專家Upendra Baxi所說,在於政府以所謂尊重自由經濟的「原則」下,一方面說大公司大財團一樣有其權利(不要忘記,公司是法人,不是自然人),另一方面就把本應由政府處理及解決的人民權利,推給大財團,以「退出」市場。譬如說,根據「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政府本應有責任提供合適的住房予以遭舊樓迫遷的小業主,現在卻有市建局或大財團給予所謂市價賠償,給硬生生地趕出住所。這樣做,政府好像是尊重市場,但我們要問,政府的角色不是應該要保護小業主、小市民麼?政府不是應該要保障市民的住屋權嗎?為什麼現在卻推給市建局或大財團用推土機來承擔?

無檢視殖民地法制勇氣 一切免談

強拍也好,九招十二式也好,就是這種殖民地土地法律體制下的產品。要改變的話,就不應該把責任推給什麼好打得的局長。假如香港社會沒有重新檢視這種殖民地法律體制的勇氣,多講也沒有用。假如有$的話,我也一樣要參與這場土地遊戲,因為我不想老來給市建局轟走。

小啟:《重寫香港》系列下期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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